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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5年底靠自己買了完全自己屬於自己的小窩之後,

它每天就一直存在我內心最深層的地方,

驅使我努力過生活,等待它的完整呈現.

原本預計2007年底交屋,

兩年的等待已經夠漫長了..

但建商卻拖到了2008年底才交屋..

我幾乎快用光我的耐心,

尤其中間還發生設計師客變圖有誤,溝通不良..

讓我的浴室完全得重做...

既然要重做了,甘脆也換了設計師..找到了我的大學同學steven..

於是除了多一年的等待之外,

先損失了一半的設計費,加上浴室重新配線的費用..

我在什麼都還沒有的狀況之下,已經花了好幾萬塊..

 

換了設計師之後,

想說既然要做就做的徹底..

看到同學建議的圖也十分滿意,

加上我們之間的溝通還不錯,

我又開始重燃對我的房子的期待.

 

P1030117mini.jpg 

這個月終於進場裝潢了..

但卻因為建商跟建管處沒"喬"好的原因,

一直干擾著我的裝潢進行..

另外最重要的是,

原本這間房子規劃了一個玻璃屋的空間,

可以當作朋友來找我的歡聚或休憩空間..

而且看到對面整棟大樓的露台也做了這樣的設計..

但建管處的人連原本建商二次施工的部分都不斷刁難,

於是讓我必須重新思考玻璃屋的可能性..

 

在今天晚上我做了一個重大決定..

我想我必須改變設計了,

玻璃屋要"暫時"消失了,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會不會遇到惡鄰居通報,

所以我又要更改設計了..

(因為萬一做好被拆那可是十多萬的事情)

但因為客廳門框已經拆了,復原又是好幾萬的事...

 

這個決定我很痛心,

因為看到露台的搭建的說法眾說紛紜,

有看到玻璃屋或遮雨棚只要不超過一米就不違法的說法

(因為我的露台蠻大的,我也只是打算推出去一點.差不多也是一米,

不像我對面的大樓根本就是完全把露台封住當室內空間了)

但也有看到被通報即報即拆的說法..尤其是新大樓..

 

我不賭了,把已經拆下的門框裝上去或許又是一筆多餘的花費,

而室內空間的配置又要做更動(因為室內變小了,連帶天花板等設計也要改變)也有必要的花費..

但總比被拆了好..

暫時再見了...玻璃屋..

我的好友們我為你們設計的空間不見了..

對不起,這是我痛心但安心的決定...

哀..我真的不知道為了這間房子前前後後我到底花了多少冤枉錢..

如果像許多人一個月只有三萬元的薪水..我等於是讓好幾個月的薪水蒸發了...

雖然說之前待遇很不錯...但現在身為無業一族的我實在不能在亂花錢了!

 P1030116mini.jpg

(誰叫我那麼喜歡它的環境,

尤其所有朋友現場看過之後都覺得它真的是一間不可多得的好房子,

通風,視線好,採光加,格局方正又有靠山風水好,交通又超級方便

希望我真的入厝之後可以風生水起好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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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超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