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5年底靠自己買了完全自己屬於自己的小窩之後,
它每天就一直存在我內心最深層的地方,
驅使我努力過生活,等待它的完整呈現.
原本預計2007年底交屋,
兩年的等待已經夠漫長了..
但建商卻拖到了2008年底才交屋..
我幾乎快用光我的耐心,
尤其中間還發生設計師客變圖有誤,溝通不良..
讓我的浴室完全得重做...
既然要重做了,甘脆也換了設計師..找到了我的大學同學steven..
於是除了多一年的等待之外,
先損失了一半的設計費,加上浴室重新配線的費用..
我在什麼都還沒有的狀況之下,已經花了好幾萬塊..
換了設計師之後,
想說既然要做就做的徹底..
看到同學建議的圖也十分滿意,
加上我們之間的溝通還不錯,
我又開始重燃對我的房子的期待.
這個月終於進場裝潢了..
但卻因為建商跟建管處沒"喬"好的原因,
一直干擾著我的裝潢進行..
另外最重要的是,
原本這間房子規劃了一個玻璃屋的空間,
可以當作朋友來找我的歡聚或休憩空間..
而且看到對面整棟大樓的露台也做了這樣的設計..
但建管處的人連原本建商二次施工的部分都不斷刁難,
於是讓我必須重新思考玻璃屋的可能性..
在今天晚上我做了一個重大決定..
我想我必須改變設計了,
玻璃屋要"暫時"消失了,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會不會遇到惡鄰居通報,
所以我又要更改設計了..
(因為萬一做好被拆那可是十多萬的事情)
但因為客廳門框已經拆了,復原又是好幾萬的事...
這個決定我很痛心,
因為看到露台的搭建的說法眾說紛紜,
有看到玻璃屋或遮雨棚只要不超過一米就不違法的說法
(因為我的露台蠻大的,我也只是打算推出去一點.差不多也是一米,
不像我對面的大樓根本就是完全把露台封住當室內空間了)
但也有看到被通報即報即拆的說法..尤其是新大樓..
我不賭了,把已經拆下的門框裝上去或許又是一筆多餘的花費,
而室內空間的配置又要做更動(因為室內變小了,連帶天花板等設計也要改變)也有必要的花費..
但總比被拆了好..
暫時再見了...玻璃屋..
我的好友們我為你們設計的空間不見了..
對不起,這是我痛心但安心的決定...
哀..我真的不知道為了這間房子前前後後我到底花了多少冤枉錢..
如果像許多人一個月只有三萬元的薪水..我等於是讓好幾個月的薪水蒸發了...
雖然說之前待遇很不錯...但現在身為無業一族的我實在不能在亂花錢了!
(誰叫我那麼喜歡它的環境,
尤其所有朋友現場看過之後都覺得它真的是一間不可多得的好房子,
通風,視線好,採光加,格局方正又有靠山風水好,交通又超級方便
希望我真的入厝之後可以風生水起好運來!!)